英国是绩效评估改革先驱。从1979年至1999年期间,英国政府对传统公共行政体制进行了一系列以新公共管理为主题的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主要以缩减政府管理范围、规模和提高政府效率为目标,并陆续出台了雷纳评审、部长管理信息系统、财政管理新方案、下一步行动、公民宪章以及竞争求质量等重大改革。尽管这些改革并没有被冠以绩效管理或绩效评估的名称,但其中内容基本都包含着绩效评估的做法。自1999年以来,英国政府在原有基础上,又进一步推动了政府绩效管理的发展。1999年,布莱尔政府提交给英国议会通过的《地方政府法案》赋予中央政府确定和发布地方政府都必须达到的绩效目标和标准,并通过“公共服务协议”(Public Service Agree?鄄ment,简称PSA)的形式评估地方政府是否达到其绩效目标和标准以及确定评估方式。对于地方政府来说,PSA是它们与中央政府之间通过协商谈判达成的、涉及其绩效管理目标的契约性法律文件。PSA确定的绩效目标分为2类:一类是国家PSA目标,一类是地方PSA目标。前者是所有签约者都必须在3年期限内达到的绩效管理目标;后者是根据各地方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2-3年)达到的绩效管理目标。这些目标通常涉及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如财务、住房、交通、教育等。
美国的政府绩效管理发展也较为成熟。1993年,克林顿总统上任伊始,就在联邦政府实施了战略化的绩效评估模式,成立了国家绩效评审委员会,并由国会立法通过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The Government Performance and Results Act ,简称GPRA),从而为美国联邦政府各部门实施政府绩效管理提供了法律实施依据。根据这部法律的要求,所有美国联邦政府机构都必须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未来5年的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计划和绩效报告等三份文件。通过这三份文件,将战略目标分解成年度目标和行动计划,并通过绩效评估对年度计划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和报告。GPRA还试图通过把每年的财政拨款同工作绩效相联系的方式来解决绩效评估的激励问题。2002年,小布什就任总统后,又将绩效评估工具应用到联邦政府项目管理中,引入项目等级评估工具(Program Assessing Rating Tool———PART)。项目等级评估工具主要是用来对跨部门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估,从而在联邦政府范围内形成跨部门的项目绩效比较,促进联邦项目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奥巴马政府上台以后,又对原有的绩效管理模式进行重新调整。一是提出加强政府绩效管理的三项战略:①利用绩效信息来领导、学习和改善结果。部门领导设定少数优先考虑的目标,并且利用建设性的、以数据为基础的评审来促使组织实现目标。②为实现更好的结果与透明而持续、简明地进行绩效沟通。联邦政府坦诚地与公众交流政府项目设定的优先目标、面临的问题以及最新进展,解释过去发展的背后成因、过去行动的影响以及未来的计划。部门将增强其从经验和试验中学习的能力。③增强解决问题的网络。二是重新设置了绩效管理的流程。美国管理与预算局和各部门设立的绩效改善官一起设置了部门绩效管理流程:①每个部门设置3-8个高度优先排序的目标;②确定负责每一个目标的领导者;③制订行动计划;④季度更新;⑤数据驱动的绩效评审;⑥在绩效门户网站面向公众及时更新。